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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盘点深圳专业的会计实操培训机构名单榜首今日一览

来源:深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2023/5/20 14:27:36

盘点深圳专业的会计实操培训机构名单榜首今日一览,如今培训机构品牌繁多,报名前大家都会认真对比和参考,关于培训机构哪家好,谁也不能给出的标准答案,因为每个人的评判标准不一样,还是要看个人选择了。机构的师资实力都不差,且每家机构的教学方式都各有特色,所以大家只要选择合适自己的就可以了。

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历经十余载风雨,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仁和会计教育专注于会计实战培训。因为我们深知,唯有专注,才能更加专业。十年以来,我们只在这一领域坚持不懈,努力耕耘,奋发创新,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丰硕成果。仁和会计教育的教学方法与教学理念已经拓展,被众多的会计培训机构所模仿。仁和,已经成为中国会计教育的品牌。

销售监控设备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可以!一般纳税人企业有资格向同样是一般纳税人的购方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特殊情况准予抵扣进项税。

《新版增值税实施细则》规定: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3条明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的变化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进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虽然在财务上是按照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但是却属于增值税不允许扣除的固定资产范围。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4条明确:所称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按照该条所述的规定,如果单位购入的固定资产已经进行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中途因管理不善发生了非正常损失也是不允许扣除的。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财政部门、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新增值税实施细则第25条明确: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该规定主要是考虑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等物品与企业的技术改造、生产设备更新无关,且容易混入企业生产经营用品中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堵塞税收漏洞,借鉴国际惯例,对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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